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谁的人格也不会允许别人随便践踏,自己明明知道尊严对于自己的重要性,为什么还要犯下不自重自爱的过错,去毁坏自己的人生呢?

  人活一辈子,

  谁不要脸皮呢?树还要皮呢,人当然要脸,这上脸面就是高贵的自尊,人格。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同样都需要自重自爱,不能随便胡乱与不自重的人胡混。如果是自己先把自己的尊严人格降低了,那也就不能怪别人不尊重你了。一个人先自重自爱,才能得到别人的最起码的尊重。

  

  自重自爱,不分性别,不论年龄,人在一生当中,任何时候,都需要自爱。不该沾的是非,最好不沾,不能招惹的是非之人,最好别去招惹,否则就是自己毁自己。

  宁波一个已婚女人,她自己有丈夫儿子,她却不自重不自爱地与一座寺庙的老方丈有了私情,这个老方丈已经76岁了,她自己也53已岁了,她经常去寺庙与老方丈私会,而就是这样的私情,也正要发她的命。这个事情貌似在胡说八道,却是陕西法制网披露的真实新闻,也是浙江宁波检察院公布的真实案例。

  这个女人与老方丈的关系,她的丈夫与儿子是一点也不知情,老和尚是一座寺庙的方丈,平时也是积德行善,名声也很好,可是他却与一个有夫之妇有着多年的不正当关系,他们偷偷摸摸的经常苟且。在某一天晚上,女人惯例来庙里与老方丈私会,她向老方丈要了800块钱,而老方丈不太愿意给她,两个人为此就争吵起来,可是在寺庙里,老方丈怕女人的声音太大,让他们的丑事被别人知道,就去捂女人的嘴巴,就是不想让她再发出声音,可是最后女人却因为这样引发了突发性的心脏病身亡了。

  就这样,一个家庭,不但让她自己弄得散落了,自己的命也丢了,虽然老方丈本意不想害她死,却无奈后果已经是这样了,谁也无力回天了。

  

  且不管这个女人与老方丈的私情里有没有真心爱情,单就老方丈经常给她钱,这里面就有一定的原因,促使她的婚外情得以长期维持。她自己不自重,最后害得丈夫没了妻子,儿子没了母亲。

  可能做这样事的人,是很难意识到后果有多么严重的,也许他们想到的最多不过是婚姻保不住,大不了就是离婚,可是谁又能想到能把自己的命扯出来呢?我也看过很多婚外情悲剧的案例,发现这些事情的最后结局,大同小异。虽然情节不同,但是后果往往有相似的地方。

  人不自知毁自己,不自重害自己。把自己的人格尊严活得堂堂正正,哪儿不好呢?走光明大道,就不会胆战心惊,不做亏心的丑事,就不怕被人知道。掩藏的事,越是掩盖越是出错,往往越是被人知道。丢脸的事,只要做了,就不可能永远瞒得住别人。早晚会有惊天的局面,让一切真相大白于天下的。

  

  人若自重,就没有别人随便对你的伤害与轻佻,人若自爱,就不会被别人轻视生命与尊严。一切还得从自己开始,只有自己先尊重自己,自己先爱好自己,才有资格得到他人的尊重与爱戴。

  有了婚姻家庭的人,

  更不能轻易拿着自己的婚姻家庭作赌注,胡乱作为,不但会害自己失去婚姻家庭,丢掉性命,还会害得一个家支离破碎,老老小小的日子也过不好了。一个人罪孽一家人来担后果,值得吗?即使能够得到补偿的钱能让性命重活吗?又能让一个家庭恢复原来的完整吗?

  悲剧都不是突然发生的,它的突然发生也往往是前面积累下了引发它突发的原因,所以,我们每个人做事,都需要自己注意,日积月累下的因素都会导致一种局面的突然发生,没有反转的余地。不要等到最后悲剧发生了,再去抱怨这与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