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开始,江苏省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组进驻13个设区市。截止到11月19日,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已经连发7次粮食购销领域涉腐通报,涉及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及粮食购销公司负责人17余人。

据省纪委监委11月14日通报,睢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副局长吴辉利用职务便利为下属及相关人员在职务调整、粮食跨省移库运输、国有房产低价出租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现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射阳县通洋粮管所原所长杨晓林在担任射阳县通洋粮管所所长期间,违规挪用公款用于偿还个人借款。

此外,扬州市江都区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峰以拨付粮食收购资金为名,违规挪用公款出借给粮食经纪人用于经营活动,至今未收回;宜兴国家粮食储备库分库原主任朱耀民在担任宜兴国家粮食储备库分库主任期间,伙同宜兴市南漕粮库原主任王某违规挪用南漕粮库轮换地方储备粮的回笼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宜兴市南漕粮库原主任王永中擅自将南漕粮库受委托轮出小麦的部分回笼货款1390万元用于个人期货交易并造成损失,期货交易巨额亏损后,对外以南漕粮库名义向个人和企业大量借款支付轮出小麦回笼货款;高邮市第一粮库主任陈粮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自出售单位公粮收入不入账、虚列电费支出等手段,套取国有资金。

南京市高淳区粮食购销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雪峰在担任南京市高淳区粮食购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粮食商人在粮食购销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常州禾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清多次违规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购买期货;太仓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赵叶飞利用职务便利为民营企业在粮油购销经营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其所送财物;江苏兴粮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彭剑涛违规出借公款,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海安市海农种子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宗绪庆在担任原海安县种子公司副经理、经理期间,违规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并伙同该公司原经理宗式华,违规挪用公款给亲属用于经营活动;镇江市粮食收储公司原总经理张鸿元违规出借大额资金给私营企业用于营利活动,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据省纪委监委通报,徐州市拾屯粮管所法定代表人张传义在担任徐州市拾屯粮管所法定代表人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储备油被私自出售,造成特别重大储存事故。日前,张传义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淮安市城南粮库原主任邱金洲利用职务便利为某米业公司承揽储备粮业务给予关照,多次非法收受其所送大额现金、烟酒等财物,并违规挪用公款用于家庭及个人开支;灌云县现代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原经理申正武在担任灌云县现代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经理期间,通过低价买进高价入账、虚增购粮数量等手段,套取粮食收购款,并违规挪用公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涟水县余圩粮管所原法定代表人刘岳双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构卖粮户等方式,将粮食收购政策性贷款,用于归还其私人企业的商业贷款;宿迁市宿城区粮食购销总公司总经理朱成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从事个体粮食生意的周某多次挪用公款计500万元,用于周某个人粮食购销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