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潺潺,绿树拂岸,山水间点缀着美丽庭院,空气中飘散着青草芬芳。
白条可以提现出来吗?湘潭今日垃圾分类付费

这里是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梅林桥村。村党总支书记刘铁光介绍:“这几年我们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村民付费制度,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里的面貌大变样,旅游发展更红火。”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基本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问题,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同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重大工程,集中整治农村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提升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2019年起,湘潭县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民付费制度(以下简称付费制)试点,着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短缺、群众参与不够等问题。

迄今,付费制已在湘潭县所有行政村全面推行,村民付费率达到98%,实现“工作顺利运行、群众支持拥护、环境治理有效”的目标。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通知,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湖南湘潭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全覆盖”被列入其中。

近3年来,付费制如何激发群众有效参与,助推健全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改善?记者近日赴湘潭县调研。

选点破题

成立村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探索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路径

“沙——沙——沙——”大清早,刘铁光弓着腰,将散落在村主干道的包装纸、塑料袋等快速扫进簸箕,随后走近一旁的灌木丛,伸出长臂钳,夹出烟头、纸屑等。

这是3年多前梅林桥村临时集中打扫卫生的一幕。刘铁光说:“迎接卫生检查或是村里举办旅游活动时,我们经常组织这样的大扫除,村干部和热心村民20多人从早忙到晚,也只是清除了‘看得见’的垃圾。”

往往大扫除没过多久,杂草丛,小溪边,房前屋后,一个个小垃圾堆又冒出头来。

地处湘潭县易俗河镇南部,梅林桥村1043户村民散居在12平方公里的山沟里,很少有2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区域,加上10多年的乡村旅游发展,垃圾清扫难度大,环境卫生不尽如人意。

“个别村民环保意识不强,垃圾随手扔进河畔沟谷等不易清扫的公共区域或隐蔽角落。村里曾聘用了8名保洁员,每人每月工资800元。工资不高,我们只能做兼职,主要打扫村主干道等公共区域。”曾担任梅林桥村兼职保洁员的姜春元说。

资金问题也是制约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因素。刘铁光算过一笔账:2018年,除保洁员工资,村里须支付垃圾转运费约5万元、水面清理费约3万元,而当年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仅11万元,加上县里拨付到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约4万元,仍有些捉襟见肘。

前些年,村里日常保洁跟不上,刘铁光时常带着村干部开展集中打扫。可时间一长,维护村里公共环境卫生逐渐变成村干部的事、保洁员的活,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少宣传、发动群众,但效果不明显,一些村民自家院落干净整洁,对院落周边的公共环境却不太上心。”刘铁光说。

梅林桥村的情况不是个例。湘潭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加兵说:“过去,全县一些村落不同程度存在‘垃圾围村’现象,表面化的日常保洁以及突击打扫现象比较普遍。”

能否成立村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更好地调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改善人居环境的积极性?2019年初,经过前期调研,时任易俗河镇党委书记陈赞考虑到梅林桥村面积大、人口多、环境卫生问题突出,“镇里决定在这里试点,从全村推选出党员、退休教师等14名代表,成立村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